韦泓兵,男,汉族,1968年7月10日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法学学历,200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7年辞去国家公务员工作并获准从事法律服务职业,现就职于全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广西沃诚执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4501200710745844
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从事教师、警察、律师等工作,其中从事警察工作长达14年,先后任职于刑警大队、禁毒大队、巡警大队、法制科、派出所等部门,工作经验丰富,成绩突出,个人荣获全区优秀法制工作者一次,荣立三等功2次,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多次获得嘉奖。
韦泓兵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结构全面,工作责任心强,做事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从事法律职业多年来,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成功代理了大量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尤其以刑事辩护案件见长,在办理的刑事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或辩护有效率高达70%以上,其中还有相当的犯罪嫌疑人通过该律师的努力获得取保候审、不起诉、判处缓刑或无罪释放。近年来,承办的典型案件有:崇左市公安局破获的“4.30”特大跨国贩毒案,南宁海关缉私局查获的“9.13”特大走私珍贵野生动物案、凭祥海关查获的“5.20”特大走私光碟案、宾阳县公安局破获的“3.17”恶性故意杀人碎尸案等等。该律师善于结合自身多年的公安工作经验,为委托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了良好的刑辩法律服务,取得了委托人预期的审理结果,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众多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