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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汾两女子和一条狗围攻老人 涉犬的罪名与刑法

山西襄汾两女子和一条狗围攻老人

据澎湃新闻,10月31日,一段“襄汾两女子公园遛狗不牵绳围攻7旬老人”的视频在微博热传。视频显示,两名女子和一条狗围攻一名老者,并将其打倒在地。31日上午,记者从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公安局确认了视频内容,并证实双方因狗发生冲突,事后老人被送医,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取证。襄汾县一本地居民告诉记者,事发襄汾县滨河公园,两名女子遛狗时未牵绳索,狗追咬骑车的老人,被老人用自行车挡了几下,老人骂了狗一句,双方发生口角,后升级为肢体冲突。据悉,老人今年75岁,打人女子是襄汾县原环保局局长女儿,后来此副局长来了不问青红皂白又把老人打了一顿!目前,老人被送往医院就医,视频中的女子被带走调查,新城派出所正在调查取证,查清案件事实后,将依法处理。

养狗遛狗应谨慎

养狗、遛狗活动中,哪些行为是违规的呢市公安局综合管理支队负责人介绍,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①城市禁养犬外出扰民、伤人;

②犬只进入户外时,没有做到戴犬链、头笼并由成年人牵领。没有采取必要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比如牵狗人应该随身携带粪便收集工具;

③携犬进入机关、车站、码头、公交车、市场、公园、教学区、幼儿园、医院(宠物医院除外)、商场、饭店、影剧院、宾馆、游乐场所等公共场所;

④养犬者没有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犬伤人、吠叫、便溺、离开私家分户门等原因,危害和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

若遇涉狂犬重大警情,特警也会出动。“除了街头的巡查、处置外,在接到相关报警后,民警会根据《株洲市犬类管理办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按照是否属于禁养犬、是否违规饲养、投诉矛盾纠纷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市公安局综合管理支队负责人介绍,对于多次劝导无效、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行为的,会采取强制收容、处罚甚至捕杀措施。

碰到流浪狗怎么处理呢

市公安局介绍,110民警或者社区民警到达现场之后,会与动保协会联系,收容犬只。对于狂犬或疑似狂犬,民警会进行捕杀,遇到重特大警情还可能出动特警。

饲养宠物的主人须注意了,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一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犬只外出不按规定束以犬链、戴头笼;公共场所违规遛犬,养犬人阻碍、拒绝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以《刑法》第277条“妨碍公务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养犬只造成人员重伤或致人死亡的,按照“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追究养犬人的刑责。


来源: 南宁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韦泓兵——南宁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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