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文章列表
成龙涉持枪遭港警调查 曾“3枪6弹”对抗黑社会
  核心提示:国际著名巨星成龙口舌招是非,他早前接受《南方人物周刊》访问时,声称在香港曾给二十多人拿着西瓜刀包围,要私下动用三根枪及六个手榴弹面对敌人的围攻。他的言论惹火之余,更涉嫌违反香港法例,香港警方决定介入调查。

  据香港《成报》12月18日报道,国际巨星成龙口舌招是非,他接受内地杂志《南方人物周刊》访问时,声称在香港曾给二十多人拿着西瓜刀包围,要私下动用三根枪及六个手榴弹面对敌人的围攻。他的言论惹火之余,更涉嫌违反香港法例。

  警方发言人接受媒体查询时表示,将会了解及跟进事件。香港警务处的工作目标是要维持香港成为最安全及稳定的社会,对枪械管制相当严谨。事实上,这些年持真枪作案的数字剧跌,在2008年及2010年更是零宗;据了解,由于成龙是国际知名人士,如果他所说属实,传播错误的讯息之余,还公然挑战法纪,故有跟进的必要。

  曾经拍摄《警察故事》的成龙,今回要给真警察调查了。成龙于12月11日接受广州《南方人物周末》杂志访问时,被问及成立香港演艺人协会的原因,成龙不讳言指出,是要替演艺界受到不公平的对待的艺人出头,并亲述曾与黑社会对峙的惊心场面。

  最高刑罚可判终身监禁

  在访问刊出后,各界除了对成龙说要“规管香港游行”而议论纷纷外,另一令人咋舌的内容是“持枪言论”。虽然成龙声称为作自我保护用途,而身持多样危险武器。根据《本港的火器及弹药条例》第238章内的第13条规定,若有任何人持有枪械或弹药,但是没有管有权牌照或经营人牌照,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10万及监禁14年。此外,任何人在无合理解释情况下,便带备枪械或弹药,根据第238章中第18条的《携带枪械或弹药或仿制火器意图犯刑事罪》指出,这情况若侵入或身处任何地方,即属犯罪,最高的刑罚为判处终身监禁。

  是否真军火举证有困难

  因此,成龙的持有手枪和手榴弹言论发表后,警队内部也议论纷纷。大律师陆伟雄接受《成报》访问时说,即使警方找到目击证人,目睹过成龙曾经在香港携带枪械,甚至成龙本人向警方亲自承认,惟警方未必有足够证据提出检控:“因为在举证过程中,警方必须请来军火专家检验嫌犯所持有的武器是否真军火。”由于成龙谈及的肇事枪械、手榴弹或已不知所终,即使警方提出检控,若没有物证,法官也不会判罪。
来源: 南宁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韦泓兵——南宁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13737135553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南宁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37135553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