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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老人超车致1死1伤 积极赔偿获缓刑
年近七十的古稀老人王某驾车在房山长沟路段行驶时,想要超越前方的一辆装载砂石料的货车,因超车时和货车距离过近和货车产生擦撞,致使货车在躲避擦撞时驶入非机动车道和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1死1伤的严重后果。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交通肇事案件。

2011年9月26日早晨,年近七十的王某驾驶一辆“富康”牌轿车,因着急赶路,在超越右侧行驶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时,轿车右侧与重型自卸货车左前部相刮后,货车司机为躲避碰撞,遂向右侧的非自动车道靠行。在急速靠行的过程中,货车司机没有看到正在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送儿子上学的李某。面对这一飞来横祸,李某躲避不及,电动自行车被强大的外力撞倒。坐在车后座的七岁的孩子被甩出几米远,颅脑被撞裂,当场死亡,李某也被撞成重伤。事故发生后,货车司机打电话报警,王某在事故现场等候民警处理。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认定,王某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超车发生交通事故,是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王某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王某在事故发生后已同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已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违章驾驶车辆,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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