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的一声枪响后,热烈的掌声随即响起。这位80后”才子在大家敬佩的眼光中得意地笑了。原来,这把枪是他自己在网上淘来零件组装成的。没想到这一举动却引来了公安的注意,这位才子”炫耀不成还差点进了班房。近日,南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该起非法制造枪支案,依法认定被告人胡伟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2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胡伟为了非法制造枪支,多次在网络上购买瞄准镜、钢管、铰刀等零部件和工具,并委托其朋友谭孝坤收货。2013年2月的一天,胡伟向谭孝坤展示其制作好的一支枪,并将枪支带到南丹县城关镇火车站附近进行试射。4月27日17时,南丹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依法对胡伟住宅进行搜查,在其住处搜出用于制造枪支的台钻、手磨、虎口夹等工具一批,小口径枪管16根,枪把2个,单个瞄准镜2只,军用子弹18发,射钉弹948发,空包弹1475枚以及枪支图纸和其他枪支半成品、零件一批。经河池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胡伟所持有的枪支零部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散件。通过把枪机、枪管、枪把和其他散件进行组装能形成完整的以火药为击发动力的枪支,具备与制式枪支相同的击发功能。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伟主观上有违反国家对枪支管理规定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制造枪支的行为,非法制造枪支一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告人胡伟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胡伟为了打鸟而非法制造枪支,主观恶性不大,且是初犯、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胡伟犯罪情节较轻、对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河池日报
来源: 南宁毒品犯罪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