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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因琐事对儿媳下毒 以故意杀人被判杀人未遂获刑三年
婆婆因琐事对儿媳下毒 以故意杀人被判杀人未遂获刑三年 2012-09-17 来源:华西都市报 浏览次数:0 都江堰市一对婆媳,经常因生活琐事争吵。后来,婆婆王喜将剧毒投放在儿媳刘丽的水瓶中,差点毒杀儿媳。近日,记者从都江堰法院了解到,王喜因未遂,获刑3年,缓期2年。 4月27日上午10点,刘丽和王喜因家庭琐事大吵一架。结束争吵后,刘丽觉得有点渴,拿出水瓶准备喝水。可刚端起水杯,她就闻到水中有一股刺鼻的农药味。想起刚才吵架时,婆婆一句 我要毒死你 的气话,刘丽不敢继续喝水。她端着热水瓶来到社区居委会,并打电话报警。 当天下午5点,警方将王喜带至派出所调查。王喜承认,正是她与儿媳吵架后越想越气,于是在水中倒入 百草枯 和 乐果 两种剧毒农药。故意杀人罪相关阅读 本网相关案例:相关法规: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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