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强制执行
文章列表
小偷悔过免处罚监视居住又逃跑
9月8日,永宁县公安局望远派出所民警将网上逃犯王某移交给浙江温州警方。

2002年5月1日,家住永宁县望远镇望远村三组的王某在浙江温州盗窃900元现金及两部手机,后被温州警方抓获。由于王某接受调查时非常配合警方,并有悔过之意,温州警方决定不予处理,王某随后被监视居住。2005年6月28日,王某突然逃离温州,同年11月被温州警方列入网上逃犯。望远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在王某家多次调查。2008年8月29日,王某突然出现在望远菜市场,民警迅速前去抓捕,有反侦查能力的王某觉得不对劲,立即跳上开往银川的中巴车准备逃跑,不料被抓获。


来源: 南宁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韦泓兵——南宁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13737135553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南宁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37135553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