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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强奸杀人 少年堂兄弟合伙作案双获刑


12月1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抢劫、强奸案,两名15岁的少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各处罚金2000元。
今年刚满15周岁的俊俊与邵邵是堂兄弟,两人小学毕业后便辍学在家。由于整日无事可干,两人便经常以大欺小,强要同村小孩的钱物。2003年7月27日凌晨,二人在灵宝市区游荡后无处可去,便来到长安路的一座桥上,他们发现一司机正在出租车内熟睡。他们在司机的身上没有搜到钱财,便商量着杀死司机,然后将出租车劫走卖钱。俊俊拿过邵邵随身携带的一把刀子,犹豫再三却不敢下手,便将刀子交给了邵邵,邵邵持刀朝司机的脖子连捅3刀,司机惊醒后大声呼救,俊俊与邵邵遂逃离了现场,出租车司机因颈部动脉破裂失血过多而死亡。而那时的俊俊才刚满14周岁,邵邵差1个多月还不到14周岁。
2004年1月至2月份,邵邵与俊俊二人又在铁路边结伙拦截过往的青年妇女及中小学生,先后抢劫9次。在抢劫过程中,两人又各自强奸了一名小女孩。后二人被受害人指认出来,遂被公安民警抓获。
审讯中,邵邵主动交代了一起强奸杀人案:2001年1月11日傍晚,未满12周岁的邵邵来到焦村镇李家坪村附近伺机抢劫。他持刀将一青年妇女劫持到附近果园中,未搜到钱财,便将该妇女强奸。事后,邵邵怕该妇女认出自己,朝其颈部捅了一刀后逃离,致该妇女失血过多死亡。(文中人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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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泓兵——南宁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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