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文章列表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中,承德县公安局于2012年5月7日破获一起涉案价值12万元的合同诈骗案,顺利完成承德市公安局下达的破案任务指标。(合同诈骗罪咨询成都律师)

    2012年2月15日,承德县公安局接六沟镇吴某某报案称,其与平泉县平泉镇人王某(男,32岁)签订了雏鸡放养合同,在王某领鸡放养后私自将雏鸡变卖。接报案后,承德县局立即展开侦查。经过缜密侦查,办案民警查清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4月27日,承德县局在平泉县平泉镇将王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通过雏鸡放养合同的方式骗取雏鸡、兽药、饲料等物,后私自变卖非法获利12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经移送起诉。

成都律师温馨提示

合同诈骗罪


来源: 南宁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韦泓兵——南宁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13737135553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南宁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37135553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