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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竹山男子秦某与寡妇瞿某谈恋爱遭拒,并被瞿某的儿子持刀驱赶,一怒之下将瞿某一家三口杀害。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秦某死刑。

    现年43岁的秦某是竹山县溢水镇腰店村人。2010年6月,经人介绍,秦某与溢水镇溢水街村寡妇瞿某谈起恋爱。瞿某有两个儿子,15岁的大儿子对母亲要为他和弟弟找个继父强烈反对,瞿某遂提出与秦某分手。

    据秦某交代,2011年7月24日晚,他来到瞿某家,索要谈恋爱期间花费的钱财。至次日凌晨,瞿某给了他5500元后,他没有离开,并提出想与瞿某再亲热一次。正当他要进卧室时,瞿某的大儿子持菜刀冲进来,驱赶他离开,后被瞿某拦下。当秦某在堂屋收拾自己的东西时,瞿某的大儿子再次持刀冲上来要砍他。秦某恼羞成怒,持砍柴刀向瞿某一家三口砍去。

    他先是朝瞿某脖子砍了数刀,又追砍瞿某的大儿子,将其砍倒在卧室,然后将躺在床上的瞿某的小儿子当场砍死。当浑身是血的瞿某爬到屋外呼救时,秦某追上去将其砍死。瞿某的大儿子被人发现时一息尚存,后因伤重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案发后,秦某躲了起来。警方悬赏3万元缉凶,迫于压力,秦某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秦某持刀行凶致瞿某一家灭门,作案动机极其卑劣,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性质特别恶劣,后果和社会影响特别严重,虽然主动投案自首仍不足以从轻,依法应处以极刑。秦某辩称自己是在瞿某母子逼迫下才下的杀手,经审查,秦某与瞿某一家均无矛盾,对瞿某的分手决定也无意见,瞿某大儿子拿菜刀欲赶走秦某,但被其母拦下,并未伤害到秦某,秦某的自我辩解不能成立。故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秦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赔偿瞿某父母经济损失4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秦某不服,已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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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泓兵——南宁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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