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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案例
4月29日,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周仁福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21日,周仁福驾驶轿车外出,其妻抱着年仅半岁的儿子坐在副驾驶位置上。途经一个交叉路口时,周仁福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碰撞过程中,周仁福的轿车正副驾驶室的安全气囊展开,安全气囊强烈的弹力将其儿子弹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后于当日死亡。事发后,交警部门认定:周仁福负事故主要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仁福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章驾车致一人死亡,且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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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泓兵——南宁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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