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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8个月可以入党吗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什么

  韦泓兵律师,南宁毒品犯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西沃诚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被刑事拘留8个月可以入党吗

被刑事拘留8个月是否可以入党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你爸爸后来已经改正错误,而且得到周围党员和群众的公认,其他方面也表现良好,那么是可以入党的。否则,难道就大一些,因为毕竟是有过过错的。满足入党条件即可。

入党条件:⒈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⒉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⒊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⒋执行党的决议;5、按期交纳党费

拘留的注意事项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在实际执行中,有的执行人员变拘留为一种执行手段,在不对当事人财产详细调查或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的情况下,以执带拘,把拘留作为考验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或向申请人作一交待的方法,违反法律程序,是严重错误的。

2、需经院长批准。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报本院院长批准。实践中,对某人是否适用拘留往往由承办人个人决定,法律规定的程序如同虚设。同时执行人员“先斩后奏”的情形也屡屡出现,人已经拘留,但院长还没有签字批准。当然,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暴力抗拒、阻挠执行等情况的,可以立即采取拘留手续,但过后必须立即报院长补办批准手续。

3、异地拘留应当符合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不在本辖区的被拘留人,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法院,请该院协助执行。这是对异地拘留的限制性规定。实践中,有的法院可能出于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考虑,往往自己径行到异地进行拘留,如果稍有不慎,会激化矛盾,遭到围攻,执行人员身体、装备将遭到不法侵害,因此在异地拘留前,要充分考虑可能会发生的情况,积极争取当地法院配合和协助。

一、入党程序

1、个人申请;

2、组织培养,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4、支部审查,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党委;

5、上级党组织谈话了解、审批;

6、入党宣誓;

7、预备期;

8、支部考察预备期,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并报党委;

9、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

10、转正:个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报党委审批;

11、延长期:支部考察延长期,提出意见,并报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二、什么人可以申请加人中国共产党

党章规定:"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按照这个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

本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是从事劳动而不是剥削他人劳动的人;

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不只是口头上的,更重要的是有决心和行动;

愿意参加党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这是列宁主张的必须坚持的一个原则问题。只有全体党员都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才能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党才有战斗力;

愿意按期交纳党费。这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有组织观念的一种表现。

上文对于这个问题有着非常详细的叙述,可以仔细的阅读一下,这个申请入党也是有一定的规范的过程的,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入党对人的甄选是非常的严格的,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是适用于刑事案件审理的一项法规,解决了很多刑事案件审理时的一些问题。每一条所规定的内容都是不一样的,今天专门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资料刑事诉讼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想要了解的同学们可以跟随的脚步一起来看一下。

一、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什么

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诉讼法的重要作用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就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的监督作了专门规定,从而使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加强和完善了人民检察院对侦查工作的监督职能,有利于打击和惩罚犯罪,防止罪犯逍遥法外、逃避法律制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第13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人民检察院刑事立案监督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时,应当及时录入刑事立案监督信息。

目前,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较为严重的“有案不立”、“不破不立”、“以罚代立”、“立而不究”等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有碍法律的正确实施,损害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而且造成了对犯罪打击不力的现象。由此,加强立案监督,防止和克服上述不良现象的存在就成了一个紧迫的问题。

三、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是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刑法属于实体法。

刑法规定了犯罪与刑罚的问题,是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则是规定追诉犯罪的程序、追诉机关、审判机关的权力范围、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以及相互的法律关系,是刑事程序法。程序法是为实体法的实现而存在的,而程序法本身具有独立的品格。刑事诉讼法规范涉及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的分配关系,直接关系到公民的自由、财产等各项权利的实现程度。伴随着诉讼民主化的发展历程,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变化更大,承担不同诉讼职能的国家机关之间也存在职责分配的变化。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内容是在不断的变化中走向程序正义,引导刑事程序法治的实现。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内容在科学化、民主化方面仍有待发展,以适应不断提升的人权保障的需要。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都以惩罚犯罪、保护人权、维护社会秩序、限制国家公权为目的,刑法是在静态上对国家刑罚权的限制,而刑事诉讼法则是从动态的角度为国家实现刑罚权施加了一系列程序方面的限制,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构成了刑事法的整体内容。

如果我们将刑事诉讼看作是一个逻辑证明的过程,那么,在这个逻辑证明的链条上,刑法的规定就是大前提,刑事诉讼是为了探寻小前提,刑事诉讼的结果便是结论。因此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具有一般与个别的关系的性质。

刑法,是指犯罪、刑事和刑罚的法律,即什么行为是犯罪,犯罪了要负什么,怎么量刑处罚的法律,是刑事犯罪的实质法。民法,是指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大白话:就是调整民与民之间一切不足构成犯罪的行为的法律。

刑事诉讼法,是指涉及到刑事案件,怎么打官司的法律,是程序法。同样,民事诉讼法是规定民事案件怎么打官司的程序法。现在一件案子,如果是公安局立案,检察院起诉的,那就是刑事案件,这个案件的审判用刑法,要判多少年。这个案子什么时候开庭,什么时候一审这些程序问题用刑事诉讼法。同样,如果它是一个老百姓告另一个的,那就是民事案件,法官判谁对谁错就按照民法,而这个案件什么时候申,审判时要去多少人这样的,就是民事诉讼法。

通过以上的资料,我们可以得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主要是针对执法部门的。执法部门如果在羁押期内没有完成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审理,应当予以释放。针对需要继续审查的,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做法。可以看出我国的刑事诉讼法针对的不仅仅是犯罪分子,在维护老百姓利益的同时,针对执法部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等等的权益,都是有着详细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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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泓兵——南宁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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